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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信用监管“网市” 力促网购无忧

发布时间: 2024/03/18| 来源:信用中国| 专栏:城市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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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商品“销量”越大、“好评”越多,就真的越受欢迎吗?不一定!3月14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刷单炒信”案例:一家公司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刷好评”共计202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些网络卖家为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取更多交易机会,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这种‘造假’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我们将对此类商家启动信用监管。”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分类监管企业

  当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便捷的网上购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网上消费时,消费者也可能会遇到“刷单炒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退换货流程复杂等问题。如何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必须实施靶向化、精细化、智慧化、协同化监管。

  沈阳市借助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契机,在强化智慧监管、突出法治监管、完善协同监管的同时,探索开展网络经营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线上市场秩序,进而推动网络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所谓“信用监管”,就是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综合运用各类涉企信息,科学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依靠技术手段实现及时自动分类,客观真实反映企业信用风险状况。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分别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和抽查比例频次等,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例如在网络交易监管领域,根据网络交易经营者的企业状态、消费投诉、年报状况、行政处罚等信息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依托大数据技术,我们强化对本地区电子商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者、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经营主体及其违法行为的监测,其实也是在进行信用监管。”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比如,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中,我们就特别加强了对信用分类结果的应用,对信用级别低的网店加大抽查频次,实施靶向化的有效监管。”

  推动协同共治

  除了“刷单炒信”,虚假违法广告也很可能影响到消费者的判断。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请消费者注意,广告中含有虚假、夸张、误导性的言辞和内容,隐瞒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效果等均涉嫌虚假违法广告。2023年,沈阳市共查处147件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我们也会将发布者纳入重点信用监管。”

  净化网购市场,让消费者网购无忧,还得靠行政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消费者的协同共治。沈阳市市场监管等11个部门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制定《杭州市与沈阳市跨区域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工作规则》;推动电商企业优化完善平台内部管控制度、信用评价体系、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等。消费者如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也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启动信用监管等措施。

  记者了解到,沈阳市还将加强信用信息跨部门归集共享,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制度,在餐饮服务、网约车、共享出行、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推动建立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规范网络经营行为,进而促进消费,让消费者网购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