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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流程

发布时间: 2022/04/07| 来源:信用甘肃| 专栏: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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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0〕552号)文件要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以及《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中组发﹝2019﹞21号)明确要求在公务员录用、调任考察过程中“应当查询社会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调任为公务员。做好查询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工作,是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规范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公务员队伍信用整体水平的关键手段。各级各单位要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制度、严格责任、严格程序,严肃认真开展查询工作。
 
  ●具体安排
  1.查询方式。为确保信息核查权威统一,保障信息安全可靠,由甘肃省信息中心信用信息管理中心依托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开发的“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系统”(以下称“查询系统”),向全省各级机关提供查询服务。
  2.查询流程。由相关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行文提出查询需求,填写全国统一的查询工作公文模板(详见附件)提交至我中心。经查询核实后,我中心将及时反馈查询结果。
  3.查询时限。我中心从接到查询需求公文到反馈查询结果,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
 
  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负责人员 :付旭光
  联系电话:0931-8800255
  传  真:0931-880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