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保证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质量,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制定出台了《广州市地震安全性评价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获悉,地震安全性评价,是科学确定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技术服务工作。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国家取消评价单位资质认定审批后,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面临新要求。《办法》的制定和出台既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落实上级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顺应优化营商环境的形势需求、破解广州市地震安全性评价领域监管难点、痛点的实际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各环节整体效能,形成全链条闭环的运行模式。建立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用档案,通过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的归集、采集、评价、公开、共享和应用等,形成较为完整的信用管理链条,切实让信用监管贯穿地震安全性评价领域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全过程,营造诚实守信行业风尚。
其中,不具备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条件,违规承接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的信息;伪造数据、提供虚假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信息;弄虚作假、违规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信息等6种行为将被作为失信信息记入地震安全性评价信用档案。
《办法》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实现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市场主体的科学监管。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信用评价结果,按照诚信守法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优化配置监管资源,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办法》强化协调联动,凝聚信用监管共治力。明确市、区地震工作管理部门的信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多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协调机制,积极打造部门协同、全面覆盖的信用监管体系,致力于推动形成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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