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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坚持“四个抓好” 积极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4/03/25| 来源:信用中国| 专栏:社会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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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临清法院将诚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紧紧围绕临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构建“失信必惩戒、信用可修复、守信有激励”的诚信治理体系,以法治方式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抓好机制建设,营造信用惩戒格局。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临清法院积极推进失信被执行人员“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及时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信息,多方面构筑失信惩戒机制,全方位拓展信用联动惩治范围,形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舆论氛围,有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员。

  二是抓好协作联动,让失信者举步维艰。加大联合惩戒和执行威慑力度,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加强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信用惩戒监督等工作流程,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建立联合打击拒执罪工作机制,通过公法检联动配合、同向发力,既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又维护了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使信用惩戒更具权威性。

  三是抓好专项治理,有力维护司法公信。临清法院坚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有力维护司法公信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聚焦涉民生、涉民营企业等重点案件,定期组织开展“聊执砺剑”“小案惠民生”等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全力抓好审判执行主责主业,通过“以点带面,以面带全”方式,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全力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捍卫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四是抓好多点发力,擦亮临清法治名片。为鼓励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临清法院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积极引导个人和经营主体开展信用修复。为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推动信用建设规范化,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模式,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重大执行活动、典型失信案例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的同时,助推形成“知信、用信、维信、守信、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用法治之力筑牢社会信用之基,为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