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及《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布以下2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一)甘肃省临夏建投置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省临夏建投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01MA71QAXQ2G
地址:临夏市前河沿东路百郦天香营销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玉山
2、主要违法事实:
经临夏市人社局查实,甘肃省临夏建投置业有限公司在其实施的临夏百郦天香建设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工程中存在未按规定向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的行为。
3、处理结果:
2023年5月10日,临夏市人社局向甘肃省临夏建投置业有限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3年7月5日,临夏市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现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公布。
(二)临夏州古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向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未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临夏州古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29000735667500
地址: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民主西路299号
法定代表人:朱殿昶
2、主要违法事实:
经临夏市人社局查实,临夏州古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实施的临夏牡丹花园B区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工程中存在未按规定向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未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行为。
3、处理结果:
2023年9月13日,临夏市人社局向临夏州古河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23年10月8日,临夏市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现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