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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信用治理效能服务新发展格局——济宁市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2/12/26| 来源:信用中国| 专栏:诚信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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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着力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积极开拓全市信用建设新局面,发挥信用信息价值,深化信用治理作用,提升城市综合信用水平,服务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不断擦亮“信用济宁”品牌。

  推进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坚持依法依规、制度先行,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持续做好条例宣传解读。积极构建覆盖平台建设、数据归集、信用监管、信用服务、权益保护、政务诚信、行业信用等领域的信用制度体系。2022年制定出台《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济宁市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宁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信用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综合信用排名大幅提升。

  实现信用平台智慧化、一体化建设。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构建“1+3+N”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公共信用数据归集50余类10亿条,实现与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等系统的数据自动共享,“双公示”“信用承诺”等信用数据智能校验管理,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查询嵌入政务服务、招标投标、金融服务等业务系统。2022年实施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信用网站、信用数据、信用服务省市一体化,获省发改委通报表扬。

  加强信用监管清单化、标准化实施。构建全流程信用监管,健全信用承诺、信用核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信用修复、信用异议等环节工作机制,对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及应用事项、联合奖惩措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等实施清单化管理。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在政务服务、招标投标、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中深化信用承诺应用,归集公示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信息360余万条。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全市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化、全覆盖,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45个重点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市场监管领域构建“1+X+1”特色信用监管体系,相关经验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中予以推广,交通运输领域成功创建“信用交通市”。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在政务服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申报、评先评优、融资授信等领域规范开展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强化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建立市场主体失信风险预警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一网通办”,累计服务企业完成信用修复3100余次。

  推动信用服务多元化、普惠化应用。深化信用信息服务企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实施“信易贷”“信易批”“信易阅”等“信易+”应用场景超过60个。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52号文件,推进“信易贷”服务,建设完善“济宁市金融信用服务平台”,接入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为金融机构提供便捷高效、数据丰富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与济宁银行探索开展信用数据共享应用,实现数据互通、联合建模、无感授信。截至2022年11月底,市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入驻金融机构57个,注册企业30万家,累计促成融资超过330亿元。积极推进信用应用创新,《市发展改革委全力打造“信用济宁”品牌》获得市委改革办“改革赋能 创新济宁”2021年度改革实践争先创优案例,任城区“信用+基层治理”、曲阜市“诚信救助”、高新区“信易批”等“信易+”应用先后入选全省信用惠民便企应用优秀案例、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