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获悉,8月3日18时,自然资源部将针对甘肃、青海的地质灾害防御响应提升为III级。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突发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省自然资源厅经与兰州中心气象台会商研判,决定于8月3日23时,将8月2日13时启动的兰州市、武威市、临夏州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提至Ⅲ级,对甘南州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对天水市、平凉市、定西市启动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中止金昌市地质灾害防御IV级响应。
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相关市州自然资源局须高度重视本轮强降雨过程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强化会商研判,落实落细防范应对措施,科学高效处置灾情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王思璇)